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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公开  
 

 

关于廉江市2008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(小区)建设申报项目的公示

  根据发改农[2008]326号文和湛发改农[2008]52号文要求,经市发改局和市畜牧兽医局报请市政府同意,推荐出廉江市2008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(小区)建设申报项目单位10个,现将有关公示内容公布如下:
  一、项目申报条件
  (一)珠三角地区养殖场(小区)要求2007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,非珠三角地区养殖场(小区)要求2007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。
  (二)养殖场(小区)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,实行人畜分离、集中饲养、封闭管理,经改造后粪污染集中处理、达标排放,实现饲养标准化;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及通过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的规模养殖场(小区)。
  (三)养殖场(小区)2006年以来未发生过口蹄疫、猪瘟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。
  (四)2004年以来畜禽良种工程资助的生猪原种场、资源场、扩繁场项目以及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(小区)项目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。
  二、申报养殖场的名单及情况(详见附表)
  三、公示时间:200832125日连续5天。
  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诉电话:0759—6675005 联系人:叶树发
  市畜牧兽医局投诉电话:0759—6622451 联系人:杨祥兴

                   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
                   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

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3月21日

 

附:申报养殖场的名单及情况